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的划分是根据设备使用的类别、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温度组别、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来划分的。
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两类:I类为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II为除矿井以外的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依照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MICR)来区分,II类电器设备又分为:IIA、IIB、IIC三个类别。
以上四个类别主要是根据不同工况下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国和欧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将爆炸性气体分成四个危险等级,具体区别如下表:其次,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的差异,组别又分为T1、T2、T3、T4、T5、T6六种,引燃温度用t(℃)表示。
防爆电气设备类型
1、防爆安全型(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电流分为Ⅰ、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