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有没有失效时间

如题所述

遗嘱没有失效时间。
被继承人定立了遗嘱的,在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定立的遗嘱的的内容继承其遗产,属于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至继承人死亡都是属于该继承人的,没有时间限制。
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1、具有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为真实意思的表示;
2、个人合法财产、保障具有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的权利;
3、遗嘱中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4、若公证遗嘱为其最后订立的一份遗嘱,则将一直有效;若公证遗嘱不是最后一份遗嘱,且后来订立的遗嘱内容与其内容相矛盾,则公证遗嘱的有效期及于最后一份遗嘱完成。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遗嘱继承需要如下手续:
1、由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2、再确认被继承人的遗产名称、范围、地址,以及继承人的具体信息;
3、由继承人出具其身份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以及遗嘱等材料,依照遗嘱人的意愿分割遗产。
综上所述,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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