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几次

如题所述

能复查两次。两次,复检结果不合格后,还有次申请复议的机会。

首先在初次体检之后,通知你要复查,这个时候你自己是不知道是什么项目或者指标的,医院也不会告诉你。

如果第一次复查合格,那就是合格了。如果第一次复查不合格,你自己还不死心的话,可以提出复查申请,也就是说第二次复查机会需要自己提出复议。

如果这次还不合格就无缘了。按照题主这个说法的话,复查是能过的,因为由于脂肪肝引起的转氨酶偏高应该是不算在标准内。

事业编体检不过的多,体检不合格会通知复检。

体检标准: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

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

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此项今年已取消)、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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