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关于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的规定如下: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并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的保险。
对于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