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后人单位称还欠单位18年前的钱子女有义务还账吗?

如题所述

子女如果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有义务在继承范围内承担已故的父母的债务。问题是这个18年前,应该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一、父母的债务是否需要由子女偿还
  首先,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二、相关说明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母的馈赠导致父母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母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三、其他情况分析说明
  

父母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母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如果父母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债,如:因为父母疾病欠债,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费的欠债等债务,子女协助父母还债,责无旁贷。如果是父母不应该欠其他债务,如赌债等,子女不必要为父母还债,还要帮助父母戒赌。赌债也不必偿还的。这要看父母欠债务的原因,来确定是否为父母还债。
  

如果父母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母的遗产份额多少,先还父母欠债,然后法定继承人再继承父母的遗产。子女是否还父母的债务,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当父母不小心欠下了债务,在法律上,要参考子女是否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们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反之,则没有义务替父母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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