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不到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失业金领取完后没有其他的手续。只有重新参加工作、并且还有未领完的失业金的人员才需要到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即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重新就业的,需在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法律客观: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