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推进武陵山片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重大意义

如题所述

位于湖北、湖南、重庆、贵州四省交界地区的武陵山片区,涵盖了71个县(市、区),这里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8,具有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多重身份。长期以来,四省市的党委和政府积极响应,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得这片区域内的各民族关系和谐,共同致力于发展,为实现《规划》提出的五大战略目标——“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区、扶贫开发示范区、协作创新区、旅游经济示范区和民族团结模范区”(简称“五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推进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建设,是推动这一地区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落实《规划》目标的关键步骤。尽管党和国家已出台多项举措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但面对经济社会变革,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也面临新的挑战。创新民族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提升工作效能,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任务。在这个背景下,将武陵山片区的跨区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作为创新实践,不仅有助于推动区域内各民族的团结、和谐发展,而且对全国范围内的民族工作创新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扩展资料

为全面贯彻落实《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精神,2012年4月6日,国家民委印发《关于推进武陵山片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分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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