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马克思主义所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1、“比
资本主义制度更公正、更公平、更先进、更科学的社会制度”。
2、社会主人与社会公仆的区分,是马克思社会主义的分权原则。
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建设、改革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制度既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精髓,又切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二、资本主义的优越性
1、在政治上,西方
资产阶级在人民支持下,推翻了封建统治,镇压了封建残余势力的复辟,以资本主义代议制取代了宗教势力和封建专制制度。
2、在精神文明方面,资产阶级高举“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帜,反对封建专制主义,高举理性的旗帜反对蒙昧主义,在
文艺复兴和推翻封建主义统治的斗争中起到过杰出的作用。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科学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产生了三次
工业革命,同时,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也得到了很大发展。
3、在经济上,创造了很高的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在
《共产党宣言》中评价道:“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