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虑到以后孩子在成都读书,我就需要落户,所以想了解一下积分落户怎么落户?

如题所述

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每年两次,分别为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积分入户名单由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于每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公布。

基础指标:

1. 合法稳定就业。

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 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 参加社会保险。

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 连续居住年限。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导向指标:

1. 区域导向指标。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 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

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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