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会因以下几点因素引起的:
1、先天性
弱视:发病机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可能由于在出生后,
视网膜或视路发生小出血而影响视功能的正常发育。有些继发于眼球震颤,全色盲等。这种弱视
预后不佳。
2、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由于眼位偏斜而发生复视,为了解除或克服斜视所造成的复视,大脑视皮质中枢就抑制由斜视眼传入的视觉冲动。斜视眼的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而导致弱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的,功能性的,因而早期适当治疗,弱视眼的视力可以提高,但也有少数顽固病例,虽经长期治疗,视力改善不多。
3、
屈光不正性弱视:多发于有高度屈光不正(
近视、远视、
散光均称屈光不正)而又没有配戴矫正眼镜的小儿,多为双眼,经验光配上合适的眼镜后,视力将逐渐提高或恢复。
4、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屈光参差较大,在两眼黄斑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同或大小差别太大,融合困难,脑皮质中枢只能抑制来自屈光不正较大的眼的物象,日久发生弱视。这种弱视是功能性的,经过治疗有可能恢复视力。如果早期矫正屈光不正有可能防止其发生。
5、形觉剥夺性弱视:当婴儿视功能尚未发育到完善或成熟阶段时发生了影响视力的眼病(如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角膜白斑等),遮盖了瞳孔,使光线不能充分进入眼内,使视网膜失去了接受正常光刺激的作用,产生功能性障碍而发生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