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一休一,早上九点半到晚上十点,有时候赶到商场做活动多家半个小时班,公司也不给加班费,之所以工资低还在他家上,主要是离家近,方便照顾孩子,过了马路就是公司,幼儿园就在小区里面,早上把孩子弄好送幼儿园自己就可以上班了,我现在在公司已经上了一年多的班,底薪2000加提成,工资不是很高,扣掉保险能拿三千多一点,有时候连三千都没有,可是最近两个月,也就是九月,十月,任务高,提成地,加上这两个月九月有一天三倍工资,拿到手3200.十月三天的三倍工资,拿到手最高3400,如果没有三倍工资就拿两千多,,马上过年了,工资这么低南京的消费水平交了房租水电费,生活都是问题,十一月27号我在本商场找了一份兼职,也是上一休一,答应上兼职的这家帮人家上到过了年,方便人家好招人,现在问题来了,帮我交保险的的公司,在别的商场又开了一家店,关键是他开的那家店,招不到人,要求我们每天休息的那一班人去新店加班做宣传,这样轮流加班,直到公司招到人位置,如果不去就按旷工处理,也就是发钱,我去公司加班公司给我120元加班费,这个强制性加班,不加班就扣钱,不服气你就辞职这样的说法合理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