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和十八岁在法律上的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十六岁和十八岁都是青年人,但十八岁已经成年,在刑法和民法上的法律责任认定有所区别,其的区别为:1、刑事责任不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十八岁为成年人,涉及犯罪的,不会从轻或减轻处罚。2、治安管理处罚的不同。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十八岁的成年人,要按照规定接受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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