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申请认租怎么取消

如题所述

不去登记自动取消,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事项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可选房源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3个月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扩展资料

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户籍、住房、人口、婚姻、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配租结束后的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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