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延长的四种情形

试用期延长的四种情形

1、协商延长:协商,代表要双方同意,不能单方延长,延长的期限不能超过法定的试用期期限;
2、休假延长:在劳动合同中要有相关约定,约定试用期遇到休假可以顺延,同时延长的期限不能高于休假的期限;
3、不可抗力延长:比如双方约定试用期6个月,其中近2个月恰逢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停工停产期间,员工在此期间未提供劳动,公司客观上无法对员工进行工作表现、工作技能等方面的考核,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求延长员工试用期具有合理性;
4、造成用人单位无法进行完整考察劳动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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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15
一、试用期延长的四种情形
1、试用期延长视情况而定: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一般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劳动者表现平平,企业感到在原本约定的试用期内,没能对其工作能力进行全面掌握;
(3)企业对劳动者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各种原因,一时招不到更合适的人员进行替补的;
(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长或次数太多,使得企业无法对其进行正常的考核,故而希望延长试用期;
(5)经双方协商一致且期限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的延长试用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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