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国籍被发现,可以保留中国吗

双国籍被发现,可以保留中国吗

不能的。自动取得外国国籍的,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
因出生而取得国籍,国际上有血统制和出生地制两种原则。采取出生地制的国家,不问父母的国籍,孩子出生在本国即取得本国国籍。采用血统原则的国家,则不管出生地如何,孩子的国籍必须随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国籍。入籍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的人,按照某国法律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取得该国国籍。另外还有通过结婚、收养等方式取得某国国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这个问题貌似简单,其实还挺复杂。因为不仅仅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事儿,甚至也不仅是两个国家各自内部的事儿,这其中还有国与国之间的出入境管理、领事保护权等一系列问题。所以,一个国家关于双重国籍的管理,往往不是简单的“承认”或“不承认”就能说清楚的。
实际上世界各国的国籍政策,除了明确承认双重国籍和明确不承认双重国籍之外,还有是默认双重国籍,或者是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或者是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双重国籍,或者是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承认双重护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