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员工管理,各行业、企业都会有相应的
管理制度,奖罚规定。工地也不例外,且工地的管理更加直接,罚款是使用的最多的管理手段。但当前很多工地上的处罚乱象十分严重,没有考虑实际情况,直接一刀切!
为了安全考虑而设立一些罚款的
规章制度,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动不动就上千元的高额罚款,也是欠妥的。毕竟,罚款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为了警示,高额罚款合理吗?合法吗?
工地罚款其实是很常见的,面对一些违规的、有
安全隐患的、屡教不改的工人时,罚款确实是一个能约束他们的好办法。
一般来说,
现场管理过程分为:发现问题,并在书面或口头提出问题并要求整改。如果在这过程中,被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整改,就达到了管理目的。
但如果被管理者拒不配合或者不够积极,通过罚款这种经济处罚,也能让他们有所警示。这既是一种管理手段,也是一种管理痕迹。
但罚款不可随意。合乎程序,并且有规章制度可循的罚款,才是管理者应该使用的工具。
但很多工人反映了工地存在“小违规,大处罚”的现象,让管理变质了。
另外,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建筑工地并不具有行政处罚权,且不是行政机关。所以,建筑工地私自违规罚款是不合法的。那么,正确的劳务管理应该怎么做了?怎么更正以罚代管的错误?
这方面可以参考一下
鱼泡系统有专门的劳务管理。可以分班组进行,工人需要实名,不管是记工、签到还是安全教育等各项事务都能落实到人,实现后期可追踪。并且针对工人在工地或作业时的表现,可以设置罚款奖励,奖罚分明,避免单一罚款造成的管理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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