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包活干,做的不好罚款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在工地包活干,做的不好罚款,应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工地无权罚款。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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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0
为了做好员工管理,各行业、企业都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奖罚规定。工地也不例外,且工地的管理更加直接,罚款是使用的最多的管理手段。但当前很多工地上的处罚乱象十分严重,没有考虑实际情况,直接一刀切!
为了安全考虑而设立一些罚款的规章制度,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动不动就上千元的高额罚款,也是欠妥的。毕竟,罚款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为了警示,高额罚款合理吗?合法吗?
工地罚款其实是很常见的,面对一些违规的、有安全隐患的、屡教不改的工人时,罚款确实是一个能约束他们的好办法。
一般来说,现场管理过程分为:发现问题,并在书面或口头提出问题并要求整改。如果在这过程中,被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整改,就达到了管理目的。
但如果被管理者拒不配合或者不够积极,通过罚款这种经济处罚,也能让他们有所警示。这既是一种管理手段,也是一种管理痕迹。
但罚款不可随意。合乎程序,并且有规章制度可循的罚款,才是管理者应该使用的工具。

但很多工人反映了工地存在“小违规,大处罚”的现象,让管理变质了。
另外,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建筑工地并不具有行政处罚权,且不是行政机关。所以,建筑工地私自违规罚款是不合法的。那么,正确的劳务管理应该怎么做了?怎么更正以罚代管的错误?
这方面可以参考一下鱼泡系统有专门的劳务管理。可以分班组进行,工人需要实名,不管是记工、签到还是安全教育等各项事务都能落实到人,实现后期可追踪。并且针对工人在工地或作业时的表现,可以设置罚款奖励,奖罚分明,避免单一罚款造成的管理失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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