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这一主送单位书写顺序正确吗

如题所述

不正确。

区政府各部门是指区下属的单位,一般和乡镇平级,但发文排序在乡镇之后,从送达单位看,这属于区发的文件,这个区即管街道办,同时又管理乡镇的区,因县不辖区的,正确的顺序应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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