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我家是新疆的,06年我和老公在大连买了一套房,商业贷款,两人的公积金都没有用,现在想从新疆把我的爷爷和父母接大连来生活,想买套房,首付15万左右,想问下,
1.能写我妈妈的名字而用我们的公积金给贷款吗?
2.如果写我们的名字是不是算第二套住房了?
3.首付15万能通过组合贷款买55万左右的二手房吗?(还有爷爷同住,希望宽敞点)
请多多赐教!不胜感激。
可以的。
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