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办高中如何办理入学

如题所述

  武汉市办理民办高中入学手续,需要符合武汉市教育局有关民办学校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

  根据《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武汉市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招生的基本政策和工作要求
  1.坚持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在先,民办学校招生在后”的基本原则,组织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2.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1.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民办学校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收新生,不得设置其它报名资格条件限制。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重复报名无效。全市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8-10日,民办初中实行“湖北省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网上报名,民办小学直接到学校报名。
  3.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其计划比例按4:6安排;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
  4.自主招生可采取查看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办法进行,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择优选拔新生。5.电脑派位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
  民办初中学校于7月20日前、民办小学原则上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录取工作。
  (三)加强民办学校新生入学管理
  1.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政策,制订本校新生入学方案和自主招生办法。其方案和办法须报所在区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2.各区要对本区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生宿舍标准和后勤服务设施条件、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结合全区生源
  情况,核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备案。各有关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织新生入学。
  3.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所辖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管理,认真把好各个环节,严格按程序组织新生入学。对违反新生入学政策和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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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11
1、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区要对本区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生宿舍标准和后勤服务设施条件、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结合全区生源情况,核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备案。各有关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织新生入学。
3、报名入学办理程序:  
①查看所在班级及班主任;  
②凭入学通知书在班主任处领填新生入学报到单;  
③凭入学通知书和报到单到财务室交费;  
④凭报到单到总务处交劳动工具;  
⑤到班主任处注册并购买饭卡,安排住宿(入学报到单留存班主任处。)  
4、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所辖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管理,认真把好各个环节,严格按程序组织新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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