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细水雾的定义 细水雾是指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1m处的平面上形成的雾滴粒径Dv0.5小于200um,Dv0.9小于400um的水雾滴。
2)细水雾的分级 ①一级为Dv0.1≦100um与Dv0.9≦200um连线左侧部分。 ②二级为Dv0.1≦200um与Dv0.9≦400um连线之间部分且不属于一级的水雾。 ③三级为Dv0.1>400um与Dv0.0≦1000um之间的部分。
3)单流体系统射流成雾原理 液体乙很高的速度被释放出来,由于液体与周围空气的速度差而被撕碎成为细水雾;液体射流被冲击到一个固定的表面,由于冲击力将液体打散成细水雾;两股成分类似的液体射流相互碰撞,将液体射流打散成细水雾;超声波和静电雾化器将射流振动或电子粉碎成细水雾;液体在压力容器总被加热到高于沸点,突然被释放到大气压力状态下形成细水雾。
4)双流体异管系统射流成雾原理 由一套管道向喷头提供灭火介质,另外一套管道提供雾化介质,两种在分离管道系统中传输的物质在喷头处混合,相互碰撞,从而产生细水雾。
5)双流体同管系统射流成雾原理 雾化介质与灭火介质在一套管道内混合,其成雾原理同单流体系统。
6)低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是指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1MPa的细水雾灭御巧火系统。
7)中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是指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大于1.21MPa且小于3.45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8)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是指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45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9)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适用场所 1.全淹没式系统适用于液压站、配电室、电缆隧道、电缆夹层、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文物库以及密集柜存储的图书库、资料库和档案库。 2.局部应用式系统适用于油浸变压器室、涡轮机房、柴油发电机房、润滑油站和燃油锅炉房、厨房内烹饪设备及其排烟罩和排烟管道部位。 3.闭式系统适用于采用非密集柜存储的图书库、资料库和档案库。
10)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组件 细水雾灭火系统由水源(储水池、储水箱、储水瓶)、供水装置(泵组推动或瓶组推动)、系统管网、控水阀组、细水雾喷头以及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组成。
11)泵组式系统 由细水雾喷头、控制阀组、系统管网、泵组(消防水泵和稳压装置)、水源(储水池或储水箱)以及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组成。
12)瓶组式系统 由细水雾喷头、控制阀、启动瓶、储水瓶组、瓶架、系统管网以及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组成。
13)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 火灾发生后报警控制器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报警信号后,自动启动系统控制阀和消防水泵,向系统管网供水,水雾喷头喷出细水雾。
14)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灭火原理 细水雾的雾滴粒径小,喷雾时水呈不闭晌连续性,所以电气绝缘性能比较好。雾滴在受热汽化后形成原体积1680倍的水蒸气,细小的水蒸气颗粒极易与燃烧形成的游离碳结合,从而对火场环境起到很强的洗涤、降尘、净化效果,可以有效消除烟雾中的腐蚀性及有毒物质。
15)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适用火灾类型 1.可燃固体火灾(A类)。 2.可燃液体火灾(B类)。 3.电气火灾(E类)。
16)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的情况 1.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 2.可燃气体火灾,包括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化气体的场合。 3.可燃固体的深位火灾。
17)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系统设计要求 细水雾灭火系统喷头的最低设计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MPa。
18)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系统设计参数 1)作用面积不宜小于140㎡。 2)每套泵组所带喷头数量不应超过100只。 3)喷头设计工作压力不小于10MPa时: ①喷头安装高度>3且≦5m,最小喷雾强度3L/min·㎡,喷头布置间距>2且≦3m。 ②喷头安装高度≦3m,最小喷雾强度2L/min·㎡,喷头布置艰巨>2且≦3m。
19)防护区的划分 单个防护区的容积,泵组系统不宜大于3000m³ ;瓶组系统不宜超过260m³ ,且瓶组系统所保护的防护不宜超过4个,大于该容积时,宜分成多个更小的防护区,并符合: 1)各分区的火灾危险性相同或相近时,系统设计参数可根据其中容积最大分区的参数确定。 2)各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存在较大差异时,系统设计参数应分别按各自分区的参数确定。
20)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喷头布置 1)闭式系统喷头布置要求 ①喷头的布置应能保证细水雾均匀并完全覆盖保护区域。 ②喷头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大于喷头最大布置间距的1/2。 ③喷头的感温组件与顶棚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75mm,并不宜大于150mm。 ④喷头与其他遮挡物的距离应保证遮挡物不影响喷头正常喷放细水雾,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场所内设置吊顶时,喷头可贴邻吊顶布置。 2)开式系统喷头布置要求 开式系统的喷头布置与闭式系统喷头的布置要求相同,但对于电缆隧道或夹层,喷头宜布置在电缆隧道或夹层的上部,并应能使细水雾完全覆盖整个电缆或点看桥架。 3)局部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喷头布置要求 ①喷头布置应能保证细水雾完全包容或覆盖保护对象或部位,与保护对象的距离不宜小于0.5m。 ②用于保护室内油浸变压器时,变压器安装高度超过4m的,喷头宜分层布置。 ③冷却器距变压器本体超过0.7m的,应在其间隙内增设喷头。 ④喷头不应直接对准高压进线套管。 ⑤变压器下方设置集油坑的,喷头布置应能使细水雾完全覆盖集油坑。
21)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管道要求 1)管道应采用冷拔法制造的奥氏体不锈钢钢管或其他耐腐蚀和耐压性相当的金属管道。 2)系统管道连接件的材质应与管道相同。 3)系统管道宜采用专用接头或法兰连接,也可采用氩弧焊焊接。 4)系统管道和管道附件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 5)泵组式系统,水泵吸水口至储水箱之间的管道、管道附件、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MPa。 6)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管网宜均衡布置。 7)对于油浸变压器保护对象,系统管道不宜横跨变压器的顶部,且不应影响设备的正常操作。 8)设置在右爆炸危险环境中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其管网和组件应采取可靠的静电导除措施。 9)系统管道应采用防晃金属支、吊架固定在建筑构件上,间距应符合: ①管道外径≦16mm,最大间距1.5m。 ②管道外径为20mm,最大间距1.8m。 ③管道外径为24mm,最大间距2m。 ④管道外径为28mm,最大间距2.2m。 ⑤管道外径为32mm,最大间距2.5m。 ⑥管道外径为40mm,最大间距2.8m。 ⑦管道外径为48mm,最大间距2.8m。 ⑧管道外径为60mm,最大间距3.2m。 ⑨管道外径≧76面膜,最大间距3.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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