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缴税款怎么计算

工程预缴税款怎么计算

一、正面回答
增值税: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对于取得预收款和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按计税方式不同计算应预缴税款:一般计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得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二、分析:
申报时应填写,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第2、3、4、5行之和,应小于等于当期申报表主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同时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反映,当期不足抵减的部分应填入附列资料附表四第列期末余额栏次,即当期应抵减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应结转下期抵减。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三、建筑服务预交税款流程
有分包方的,首先由分包方按照预缴款流程预缴税款后,开具建筑服务发票。总包方收到分包方的建筑服务发票后,在所在省税务局网上平台申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提交如下资料。审核无误后,由税务机关打印完税凭证,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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