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抱养的孩子没有抱养证,现在知道不是亲生的,关系已恶化,怎样解除关系?

如题所述

亲亲 您好 有收养手续的如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

没有合法手续的收养可以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也可以去民政局办理解除手续。

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收养的办理程序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在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再去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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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19
走法律途径解除抱养关系是最好的选择。

原因没有抱养证明意味着抱养程序并未合法化,这样就会导致后续出现各种问题。
而且关系已经恶化,自行解除难免出现矛盾和纠纷。
通过法律途径可以避免出现这些问题,保护双方的利益和权益。

在解除抱养关系之前,应该找到一位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为不了解法律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应该认真考虑这个决定的影响,并与孩子进行充分沟通,解释清楚情况,确保孩子不会产生过多的伤害和负面影响。
第2个回答  2021-03-19
这种孩子没得感恩的心,把他养大了,他还把关系搞恶化了,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这种人可以直接不让,不要他让他个人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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