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辞退后,可以要求追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我国劳动法中进行过明文规定的,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了社会的稳定程度。员工在职期间就属于公司的员工,公司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不管是员工主动离职还是被辞退,都不是企业拒绝缴纳社保的理由,社会保险对于个人来说非常重要,会在个人有需要时提供很大的帮助,而且有些地方比如北京,保险一旦断缴将会影响到很多方面,所以这个问题应该被重视,下面就来说一说如何追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一、跟公司友好协商
可以本着先礼后兵的原则,跟公司进行友好协商,看公司为什么没有缴纳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是不是人事部门的疏忽,如果是的话尽快补缴上就可以了。
二、申请劳动部门仲裁
如果协商不成功,公司拒不缴纳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那还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这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部门会给予支持,可能时间会比较长一些。
三、向法院发起诉讼
如果劳动部门仲裁依然解决不了问题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发起诉讼,起诉公司并要求其补缴社会保险,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一般就会主动给补缴上社会保险,毕竟以个人的费用不多,公司不会为了这些事惹上麻烦。 总之在职场上如果碰到借故不给缴纳保险的情况,一定不要忍气吞声,而是要采用各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知道职工被辞退后,能否要求追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吗?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