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一,公共词汇不能当作商标
首先李佳琦直播当中出了十分投入的对口红等产品进行带货推销之外,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无非就是李佳琦略带磁性的声音说出的那句“oh my god!这也太好看了吧!”以及“oh my god!买它买它!”,这些口头禅确实为直播带来了不少的乐趣和色彩,使得直播不显得那么的一本正经,然而李佳琦所申请的“oh my god!买它!”声音商标也被驳回,但具体为何相比大家也都陆陆续续知道了,“oh my god!”属于公共词汇,是一个全球通用的语言,这类公共词汇不能注册为商标。
二,带有宗教色彩等词汇,图形不能作为商标
当然除了公共词汇不能被当作商标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因为“oh my god”当中的“god”直译为上帝或者老天爷,泛指宗教信仰当中的最高人。例如耶稣等。而这类词汇涉及一定的宗教元素在内,这类词汇同样也不能被用作商标,我国商标法当中明确规定过涉及或代表宗教信仰的词汇,图形等不能用作商标。例如神,佛,耶稣,上帝或者宗教神话人物等都不能用作商标。所以这也是李佳琦商标被打回的第二个原因。
三,存在显著性是必然
虽然说“oh my god”的意思大家都明白,在日常生活中亦或是聊天当中,或多或少都会使用那么一两次,但放大来看,“oh my god”属于英语词汇,但同样也可用于全球通用的语言,你要想以这样的一个词汇来代表自己,自然是不行的,只不过说李佳琦直播当中这是他的一句口头禅而已。假如申请成功,日后在日常生活当中人们肯定会用到“oh my god”的词汇或语言,假如你反过来说别人侵权?所以说缺乏显著性,也存在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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