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违法辞退级克扣绩效工资问题?

在本年度10月15号发工资发现少发1000元,随即询问人事部门得知是绩效考核,究绩效考核的标准 绩效考核的结果都未告知的情况下就扣除,我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被公司得知,短短10天时间也就10月25号对我作出辞退,辞退理由是不能胜任工作,经再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在辞退下达前,公司从未对我进行任何培训,公司这种行为是违法吗

克扣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提供劳动关系有效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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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2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第一,既然是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更应该告知你哪里没有做好,以及后期如果改进,而不是为了扣钱而考核。
第二,公司以你不能胜任工作而辞退你,可在绩效考核后辞退你之前这段时间,并未给做任何你培训,这个理由不成立,如果你到劳动部门投诉,公司需要举证的。
第三,如果你已经是转正员工,据你所描述,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辞退员工,那么公司应该按你的司龄给予你经济赔偿金的。
第2个回答  2020-11-22
要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依法维权(向劳动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不能构成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主张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20-11-22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未上班期间的工资,要求反还绩效工资,或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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