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 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的30%。
2、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625元。 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的8%。
扩展资料:
两免一补的界定标准: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
2、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家庭子女;
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8、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两免一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