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不知道怎么和老板说好

在这家公司做了一年多,老板对我也不错,但是呆在这家公司没前途,最近身边有份比叫好的公司要我过去,然后自己想过去,但是现在问题来了,我该怎么和老板说?

  想辞职,你得直接对用人单位依法书面履行告知义务。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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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1
想辞职,你可以直接跟老板说明原因,不想做直接说就好,你们是雇佣关系 ,提出来就好。
第2个回答  2020-08-11
直接说啊,既然去意已决,还有什么开不了口的,开不了口说明你还不是下决心想辞职。
第3个回答  2020-08-11
应该找个借口说家里有点事情这样子吧!所以就。
第4个回答  2020-08-11
那就和老板说,家里有一些事情要回去很长时间,所以干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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