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司名义上在和我们协商,实际上已经在做撤销我办公场所的准备了。
我已向公司提出了一些协商条件,并且说明了当前工作内容不适合在家办公,除非公司可以调整工作内容以适应在家办公且我可以接受。(均为口头)
1、如果最终公司的方案不能让我满意,那我要求维持现状是否合理。
2、若公司在未和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强行撤销现办公场所,强迫回家办公的话,我是否可以拒绝工作,届时公司可能停用我们的内部OA帐号等内部资源,甚至于以旷工名义开除我,我要如何取证才利于仲裁。
3、在现公司已工作1年10个月,现有合同还有1年多到期,如公司因上述最终辞退我们,我可以要求多少补偿?金额是按月总收入计算,还是按照所谓的基本工资?
4、公司以报销的形式,由我自行在工作地只交纳了一部分的社保和医保,这个是按照我工作点的标准还是深圳的标准? 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齐我工作年限内的五险一金。
5、公司注册是在深圳,南山区科技园附近,和我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其他城市,我是找深圳的什么单位申请劳动仲裁?
谢谢啊,平时没怎么打理,没有那么多财富,想匿名都没有多的,真的谢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谢谢,这4个月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另外,采纳先回答的朋友了,非常感谢你
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满六个月部分按照一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