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问题

我刚进厂七天,我们双方都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觉得那里的工作不适合我,所以想辞职,问题是我辞职是不是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就可以了?还有公司允许我辞职了是不是马上就可以结清工资了(注:听那些员工说他们经常拖欠工资的,有时候差不多拖两个月)?谢谢!

(一)、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内,(二)、试用期内,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各种保险并支付劳动报酬(三)、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为: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四)、不得约定试用期的合同:1、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 2、以完成一定工资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六)、试用期期限:311,132,35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七)、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应向劳动者讲明何为胜任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应当说明理由】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有上述7、8、9三种情形的,单位应当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八)、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赔偿金问题(九)、职工在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1、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2、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3、需要提前三天向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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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8
第2个回答  2020-04-08
第3个回答  202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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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4-03-05
提前三天 不懂 去查下劳动法 要争取自己的利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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