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责任制是“以项目经理为责任制的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制度”。它是施工项目管理的制度之一,是成功进行施工管理项目的前提和基本保证。
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根据我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的要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要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总结评价阶段。大多数工程项目建设周期有共同的人力和费用投入模式,开始时慢,后来快,而当工程项目接近结束时又迅速减缓。
扩展资料:
项目经理责任制的由来
1、 建筑材料品种繁多,市场价格随季节变动较大,难以控制。
2、 许多建筑材料的用量,在计量时误差较大。
3、 建筑工地的用工种类较多(模板工、钢筋工、砌砖工等等)、用工数量较大,要想有效的组织工程施工,做到不怠工、提高每个人的工作效率,是非常困难的。
4、建筑工程的工期一般情况下都是必须紧张的,要想按期、保质、保量的完工,最后还得把工程成本降到最低,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项目经理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