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我在一家外企公司做了三年了,现在辞工,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三个月的工资吗?听说做满一年就可以要求补助一个月的工资,劳动法上有这条吗?

劳动法上有这一条,但是应该是合同到期单位不再聘用才可以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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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17
好像不可以的

只有单位辞退你,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满一年是补一个月的。
第2个回答  2008-09-18
有几个问题:
【1】你签过几次合同,若是终身雇员则可以赔偿;
【2】你个人辞职,得不到赔偿的;
【3】无过错,合同未到期,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需要赔偿;

最后一个:如果你上一个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未提出续约,而继续留你在公司上班,则公司默认和你续签上一合同一样长的合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9-18
你是自己辞职,不是单位解雇你,所以你不可以要赔偿金,而且,如果你事先和单位签订了协议之类的,擅自辞工,单位可能还会找你索赔呢。。
第4个回答  2008-09-18
如果是单位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补偿!你自己辞职,一般都不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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