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欠了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趁夜搬家,保安要求登记也遭拒绝,于是在他们没有完全搬空前,将大门上链条锁(有保安标识),我们是希望他们再搬东西的时候来找到我们,可是之后他们再没有出现了,也没有通知我们开门,但现在却告我们强行扣留他的财产,并且拍了照片明天就要开庭了,请问作为物业公司从法律上应如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