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公司有一部分经营出租业务,合同对方单位总是以个人账户转来租赁费用,却要求开对方单位名称的发票,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风险?
无禁止性规定,所以“收到个人账户转来的款项,可以开对方单位名称发票”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