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怎么判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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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7
法律分析:一方不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或者是在人民法院调解下和好了的,判决不准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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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5-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一方要求离婚的,法院根据以上规定判决。
第3个回答  2016-05-11
如果女方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2001)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5-11
有以下4个问题: 1、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而且男方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里的前13条条件,至于最后第14条“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无法确定,女方提出的离婚理由是男方不关心女方,性格不合经常吵架等等,这样的情况,法院会判离婚吗? 2、女方曾经在前3个月因不小心怀孕,做过流产,如果男方能否当时的医院检查报告作为感情没有破裂的绝对证据,法院肯定不判离婚呢? 3、双方有一个一岁8个月的孩子,如果这次没判离婚,6个月后如果再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就不会直接将抚养权判给女方,而是依据双方的条件进行判决呢?还是说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几率还是非常大,因为是母亲? 4、去法院起诉离婚,一定要小孩的出生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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