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遗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什么情况下遗嘱是无效的?

如题所述

有效遗嘱是指符合《继承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凡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二十二条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无效,部分违反,部分无效。 有效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要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现在开放二胎政策后,关于子女的财产继承问题也复杂起来,有一些老人为了避免日后子女之间因为财产纠纷反目成仇,会写下遗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大多数人会认为通过我自己亲手写下的遗嘱分配财产一定没问题,但现实中,遗嘱被判定无效的概率并不低。那么,有效遗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什么情况下遗嘱是无效的呢?

网友咨询:

80多岁的老人自己有行为能力,如果自己亲自写下遗嘱说明分配情况,请问这种遗嘱有效吗?谢谢!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一、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二、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4款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
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所以,老人所立遗嘱只要不违背上述情况,就可以认定有效。

什么情况下遗嘱是无效的呢?

大部分是由于处分了自己无权处分的财产等;此外,也有一些自书遗嘱因书写不规范而导致无效。总结起来有:

1.财产状态变化,处分已不存在的财产无效2.处分了共有财产,遗嘱部分无效3.书写不规范太随意,遗嘱无效4.多份遗嘱相互冲突,先写的无效法妞结语:为了避免日后子女纠纷事前写好遗嘱是好事,不过如果想让遗嘱具有法律效益,就不能违反有效遗嘱的规定。在书写遗嘱时一定要遵循规定条件,以免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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