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相撞一方受伤另一方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电瓶车相撞一方受伤另一方需要先根据电动车的性质以及事故双方的过错划分责任,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其中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两电动车相撞一方受伤的责任划分标准:
1、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全责的方承担100%赔偿责任,无责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负全责的,承担100%赔偿责任;机动车无责的,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一方非机动车负全责的,承担100%赔偿责任;一方非机动车无责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主责一方次责: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主责方承担70%,次责方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主责承担80%,非机动车次责承担20%;机动车次责承担40%,非机动车主责承担60%;
(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主责方承担70%,次责方承担30%。
3、同等责任:
如果双方驾驶过错责任相同,则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各自承担50%责任。
4、不确定责任:
无法确定事故的责任,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综上所述,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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