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时间不能超过多长时间

如题所述

一年之内都是有效的。

工伤报销时间限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工伤认定和医疗费用报销。
工伤认定时间限制: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医疗费用报销时间限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这意味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期限是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医疗终结后一年内。

申报工伤的流程是: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医疗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伤残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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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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