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问题上,我们经常会听到传唤、据传、协助调查这种词汇,虽然听起来很相似,但是其实在办案过程中以及审讯过程中,这三个词的意义都有所不同。那么传唤、据传、协助调查具体有哪些区别呢?是否都具有强制性呢?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传唤传唤可以分为刑事传唤和公安传唤。在行政案件中,公安机关可能会提出通过法律程序质疑的非法人员。在遵守公共安全管理的情况下,经过负责公共安全机构调查服务的人员准许后,对非法人员或嫌疑人进行传唤调查。如果被请求人无正当理由不在场,则将成为刑事传讯。《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必须先行,传唤是进行拘传的必要程序。被传唤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必须到达指定地点,传唤机构不会派员。
拘传拘传是指侦查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迫使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出庭接受讯问。它通常用于合法传唤拒绝传唤的嫌疑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经传唤直接拘留逮捕人员、未被拘留的嫌疑人和被告。已被逮捕或逮捕的嫌疑人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直接接受讯问,而不是等待审判,是强制进行听证。但是,强制传唤对拘留没有影响,审讯后,囚犯必须立即返回原处。
协助调查协助调查是公民为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稳定社会和谐和人民生活,自愿协助警方或其他部门进行调查的行为。协助调查是一种自愿、高尚行为,不存在胁迫,因此,没有必要通过法律法规来限制和规范细节。任何知道事故的人都有义务作证,调查协助只能要求普通公民履行作证义务,这是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