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按年征收,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每月实行的是累计预扣法。
每月预缴时,按照每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和对应的适用税率计算累计应纳税额,然后减去以前月份已经累计缴纳的税额,就是当月应当预缴的税额。
我看你划线的是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计税金额,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就是应发工资减去五险一金、每月减除5000元和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
从你的表上可以看出,你你的累计收入是109020.75元,减去累计减除费用60000元、附加扣除16932元,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32088.75元,预扣率是3%,累计应纳税额是32,088.75×3%−0=962.66元,以前月份已经累计预缴税额684.14元,所以,本月应申报缴纳税额为962.66−684.14=278.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