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折射着社会的一般伦理规范,同时又反映着教育活动独特的伦理矛盾,因此师生关系也表现为一种鲜明的伦理关系。师生之间的伦理关系是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构成一个特殊的道德共同体,各自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履行一定的伦理义务。这种关系处于师生关系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对其他关系形式具有约束和规范作用。学生的道德观念有很大部分是从教师那里直接获得的,教师会潜移默化地对学生施以道德方面的影响。这就需要教师不仅有广博的知识,还应该有高尚的人格和正确的道德思想,而这正是建立良好的师生伦理关系的关键。
但是,长期以来师生伦理关系在教育理论上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师尊生卑是古代社会师生伦理关系的特点,而在现代社会,师生互相尊重、人格平等成为师生伦理关系的基础。
人的全面发展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追求,人性解放、民主自由是现代伦理的基本精神,因而,只有充分体现现代伦理基本精神的师生关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师生伦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