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先生你好,今天是2020年7月17日,我在昨天下午5点左右接到通知公司要辞退或者换岗位,我不喜欢更换的岗位,只能选择被辞退,我想下他们公司可以赔偿我什么?
我在那家公司2019年10月左右入职,一直到昨天提出辞退或换岗位,这个期间并没有给我购买社保,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里面的薪资待遇写的是3000,我实际拿到的是5000(当时谈薪资条件的时候就是5000),公司要求我在7月21日之前给他们答复,我现在应该怎么做,他们可以赔偿我多少工资?
之了解释:
这个是属于经济法范畴,你在19年10月入职,截止今年7月在职时间不足一年大于6个月,用人单位违背你的意愿要辞退你那么需要赔偿你一个月工资。
因为你的劳动合同上写的是3000元,所以公司极有可能就赔付你3000元,如果你想要按照5000元的来需要劳动仲裁了,另外可以提起没有给你购买社保的赔偿,但是这些都需要去仲裁了,如果你愿意跑去办理仲裁之类的话还是有机会的。
以上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