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税社区税友提问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究竟有何变化?

如题所述

关于大家最关心的认定条件的变化,一是关于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现在强调取得所有权,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取得的知识产权不再被认可,二是取消了对大专学历以上科技人员30%以上的比例要求;三是对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比例由不低于6%将改成不低于5%,四是领域,原来要求关于产品(服 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现在要求的是对企业主要产品(服 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范围。2、关于新增的要求,出于众所周知的考虑,认定条件增加了一条: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相应的,如果取得资格之后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也要被取消资格,按原办法规定要取消资格的“有偷、骗税等行为”不再列为需要取消资格的情形。3、还要注意的是增加了程序上的要求,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并且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也要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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