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可以异地报废。法律规定,因车辆损毁无法驶回原籍的,车主可直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报废;在办理时,车主带齐所有资料,到车管所服务大厅进行办理即可。车主申请车辆报废后工作人员会审查,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办理机动车异地注销登记,并将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