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办费账务处理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开办费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而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因为开办费不符合新准则资产的定义我们单位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将开办费按照以前会计准则处理,计入了长期待摊费用,请问这样做有什么不利影响吗?需要调整吗?如果需要,该怎么调??以上请专业人士回答,而且是自己的详细讲解,不要拷贝他人的!!!

  企业开办费的账务处理如下:\x0d\x0a  1、开业前发生的企业开办费\x0d\x0a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x0d\x0a    贷:银行存款\x0d\x0a  开业后的开办费用按不低于5年来摊销,假设确定摊销期为5年。\x0d\x0a  开办费的年摊销率=1÷5×100%=20%\x0d\x0a  开办费的月摊销率=1÷(5×12)×100%=1.67%\x0d\x0a  月摊销额=开办费用总额×1.67%\x0d\x0a  2、每月摊销时的分录为:\x0d\x0a  借:管理费用\x0d\x0a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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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03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日企业的开办费余额,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内全部确认为管理费用。”2、在首次执行日采用未来适用法,将“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余额一次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科目。在计税时,按照新税法规定,其计税处理思路是不变的,即按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不得低于3年的期限摊销,并作纳税调整。3、上述处理采用的是未来适用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03
1、开办费,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和所得税法税务处理一致,不涉及纳税调整问题了。2、建议你公司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开办费,及时调整记入当期损益中。如果夸年度,可能会有纳税影响。没有必要单独归集开办费了吧,个人认为按管理费用明细科目分别计入。
第3个回答  2014-01-03
原来已经按老制度归集在长期待摊费用的开办费用,企业可以按新制度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计入期间费用,也可以按原来的核算办法继续按期分摊。这是新旧制度交替时特别允许的。以后,新办企业的开办费应该在企业正常生产后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11
  企业开办费的账务处理如下:
  1、开业前发生的企业开办费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开业后的开办费用按不低于5年来摊销,假设确定摊销期为5年。
  开办费的年摊销率=1÷5×100%=20%
  开办费的月摊销率=1÷(5×12)×100%=1.67%
  月摊销额=开办费用总额×1.67%
  2、每月摊销时的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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