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与楼房之间具体间隔是多少

我家的楼房是七层,朝向是东向,现在我家楼的旁边,开发商在建另一栋楼,朝向是南北朝向,但是他们已建好的地下室,露出地面的高度与我网店的高度相当,中间的间距估计有15米吧!我家现在的采光权受到了严重影响,我想知道他们这样建房是不是合法?楼房和楼房之间的相距的法定距离是多少?拜托哪位好心人知道的话,告诉我好吗?

1、楼间距定义

  两相邻楼的外墙面距离。同一个小区两栋相邻的楼与楼之间的距离。

  建筑间距的控制是为了保障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与安全,满足必须的日照(楼盘)时长、采光、通风、隔音等要求。

  2、楼间距规定

  房屋前后间距: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房屋左右间距: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

  3、楼间距的计算

  楼间距(前后距)根据日照间距计算

  所谓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4、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

  式中:h—太阳高度角

  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D-----日照间距

  当然也可以根据日照间距系数换算过来。在这里我们设置日照间距系数为L

  根据日照间距系数L=D/(H-H1) 换算出D=L×(H-H1)

  得出:(H-H1)/tanh= L×(H-H1) 1/ tanh=L tanh=1/L

  日照间距的计算公式:日照间距D= L×(H-H1)

  也就是说,得首先得知前幢楼的檐高,才能计算离你家几米建房对自己房间日照有无影响。

  另外,还得看日照是否满足大寒日2小时的日照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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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1、楼间距定义
两相邻楼的外墙面距离。同一个小区两栋相邻的楼与楼之间的距离。
建筑间距的控制是为了保障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与安全,满足必须的日照时长、采光、通风、隔音等要求。

2、楼间距规定
房屋前后间距: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房屋左右间距: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具体内容请查阅《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追问

麻烦您了,应赶上周末,我又对建筑规范不懂,就我现状开发商合法吗?拜托您了。

追答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也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其他相关:房的采光状况是每个业主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当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围出现时,大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还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首先,采光权是一种有条件、有范围的权利,它不是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就能准确确定的。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城市房屋居住密集,现在的住宅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遮挡阳光现象,不能因为有遮光就认为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侵犯。况且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南方和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如何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法律原则,只能是通过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 比如,北京市现在依据的地方法规主要是1994年经人民政府批准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该法规条文是以建筑间距系数和最小距离作为核定建筑间距是否合法的标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般业主容易接受同一时期建设完成的居住区中的建筑间距,即使间距很小,也能得到业主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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