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广告法使用大量的极限词可以到全网举报中心-滥发消息举报。极限词属于滥发信息夸大宣传违规。举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全网举报首页。
(2)点击滥发信息。
(3)输入举报商品链接。
(4)点击确定。
(5)点击虚假宣传。
(6)点击选择场景功效夸大。
(7)填写举报详细信息扩大位置、夸大关键词等。
(8)上传凭证及夸大举报描述。
(9)点击提交举报。
参考资料:淘宝网-问答专场活动
参考资料:淘宝网-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
参考资料:淘宝网-全网举报
某网店违反广告法,使用大量的极限词,全网首款,绝对,最佳,全能,应当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有关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