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在中央和地方行政制度上各有何举措?

如题所述

秦在中央设三公:丞相(为辅政最高长官),御史大夫(主管弹劾),太尉(最高军事长官)及九卿,

地方上为郡县制,长官由皇帝任命。汉沿其制,

1、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秦朝一方面创设了皇帝制度,在中央设立三公九卿制,在地方推广郡县制;另一方面,又采取了一系列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如:统一文字、度量衡及货币,销毁兵器,决通川防,广修驰道以及“焚书坑儒”等等。随着进一步北征匈奴、南服百越等措施的实行,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独裁国家形成。 另一方面,秦朝的统治极其残暴,无休止的兵役、徭役以及暴虐的刑罚,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痛苦。特别是到秦二世当政时期,其统治更加黑暗。于是,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大起义终于将秦朝推向灭亡之路。

2、历史影响

秦朝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它是中国历史上一次重要的转折点,它结束了“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以高压政治和残酷的刑法为主实行集权制度,从此将中华民族带入了两千多年血与泪的黑暗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6-07
秦朝在中央设立了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则推行郡县制。三公九卿制度中,三公指的是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协助皇帝管理行政、立法司法、军事事务,互不统属,互相制衡。九卿则分管国家和皇家各项具体事务。郡县制度则将全国分为四十余郡,每郡又设若干县,县下设乡。郡一级有郡守、郡丞、郡尉,县一级设县令、县丞、县尉,乡一级也有三老等基础官员。
第2个回答  2015-05-23
三公九卿制,郡县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5-23
秦朝建立之后,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取消西周时期流传下来的分封制,国家管理上推行单一的郡县制,废诸侯,立郡县,分天下为36郡;其后南并五岭以南之南越地,置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北取阴山以南地置九原郡,之后陆续分析出东海、恒山、济北、胶东、河内和衡山等郡。
秦朝没有采用分封制,而是采用郡县制,最初将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后来增加至四十六个。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