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关键是群众是否拥护。
因为居委会不是政府机关(机构),只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书记、主任都不是国家干部,国家没有强制退休的年龄限制。只要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办事,得到群众拥护,过了60周岁,完全可以继续担任!
一、书记,由辖区内的居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现实中,多由上级党组织任命。
二、根据〈居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必须由居民选举产生。
原则上,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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