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开办费入管理费用还是长期待摊费用?

新企业开办费入管理费用还是长期待摊费用?五月份成立,但是当月没有将注册资本存入银行账户,所有费用都是老板垫付的。如果这是入管理费用,即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xxx。这样期末结转后,资产是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负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账啊

新筹建的公司,开办费是通过长期待摊费用,不能计入管理费用,,因为如果作为管理费用就不存在摊销了而是一次性计入成本的,不符合企业开办的规律,同时作为管理费用入账,会造成企业初期成本过大,会计核算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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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10

新企业开办费,先在长期待摊费用里面归集。正式营业后,可以选择一次性或分期摊销。

  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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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0
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目前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因此,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按文件规定选择合适的方法处理。
第3个回答  2019-07-12
新办企业开办费可以从开始营业起,一次性摊销。或者按照长期摊费用,分年限摊销,但是一旦确认方式。不得变更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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