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东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已经房产过户)!,承租人起诉至法院!

他们是侵权纠纷,还是合同纠纷?请辩明理由!

1、属于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属于合同法的范围
2、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①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②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③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④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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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1
如果承租人是因为第三人不愿再将房屋租给自己而起诉的话,他争取的是合同权利,属于合同纠纷;如果承租人是因为自己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犯而起诉的话,属于侵权纠纷。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所以租赁合同在房屋卖给第三方以后仍应该得到执行,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屋在买卖时,承租人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当然,不能优先于其他共有人),因为房东为通知而导致的优先权受到侵害的诉讼当然属于侵权纠纷。
第2个回答  2013-09-21
买卖不破除租赁。尽管房东买出房屋,承租人仍然可以租赁。这是法律硬性规定,而非合同约定,所以不存在违约。只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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